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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审计整改:扬州审计督促多部门上缴国库85.39万元
发布日期:2024-12-02 14:20      浏览次数:

近日,多部门落实审计整改,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促进临时闲置资金保值增值,将利息收入、结余资金、违规所得等合计85.39万元上缴财政。

今年,扬州市审计局在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中重点关注大额资金账户、往来资金账户、财政代管资金账户等使用管理情况,发现市土地储备中心、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临时闲置资金未保值增值,按7天通知存款利率测算少收利息分别约62.09万元、10.14万元;市重大战略研究与推进中心大额资金账户利息收入49.09万元未上缴;市交通工程建设事业发展中心下设工程建设指挥部账户在项目完工销户后将结余资金17.69万元转回单位一般账户;市中医院违规所得17.05万元未退回或妥善处理;市文化馆在财政代管资金账户核算支出4.38万元。对此,审计建议相关单位采取合适的方式实现临时闲置资金保值增值,尽快将利息收入、结余资金、违规所得上缴财政,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在审计督促下各单位立行立改,上述资金账户管理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市土地储备中心、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所有资金账户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市重大战略研究与推进中心上缴银行利息49.09万元,采取定期和协定方式与银行签订协议提高资金存放收益;市交通工程建设事业发展中心将工程建设结余资金17.6万元上缴财政;市中医院上缴财政违规所得17.05万元;市文化馆将上年结转的1.65万元财政代管资金上缴财政,将全部支出纳入预算。(薛秋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