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仪征市数据局积极落实整改责任,采纳审计建议,督促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出台《政府采购资金预付监督执行管理办法》,优化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仪征市审计局在对该市数据局审计中发现,部分采购人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设置预付款,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对政府采购合同监督审核不严等问题,提出督促相关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设置预付款,缓解中标企业资金困难的审计建议。
仪征市数据局高度重视审计指出的问题,指导督促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出台《政府采购资金预付监督执行管理办法》,明确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的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建立项目定期回访制度,提醒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同时重点检查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程序。该制度的出台,进一步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王恒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