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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3210000144066774-2021-036
  • 体裁分类 议案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
  • 发布机构 扬州市审计局
  • 生成日期 2021-06-20
  • 文号
  • 时效
  • 名称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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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政府及市财政部门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和规范,市审计局在各类审计项目中也持续关注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情况,相关政府采购事项均编入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收到建议后,市审计局在2021年审计项目安排中进一步强化对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相关事项的审计要求。

一、市审计局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审计组织情况

市审计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在以往审计工作基础上,2021年统筹协调全局审计力量,多举措做好相关工作。

()调研摸底,总体把握资金规模

局领导迅速组织内部处室开展相关专题调研,与市财政局积极沟通、会商,了解市本级各一级预算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和财政部门规范管理情况。扬州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委托业务费预算指标35418.91万元,年中调减5304.76万元,实际预算指标30114.15万元,决算数据为26812.5万元,预算执行率89.04%

(二)统筹组织,多项目同步实施

市审计局将2020年度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作为重要审计事项,纳入到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3个功能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和各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中,多个业务处室在各审计项目中同步关注,安排专人开展审计工作。截至20215月末,在借助大数据分析基础上,现场抽查19家一级预算单位、8家二级预算单位、3个功能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和资金绩效情况。

(三)制定指南,统一审计口径

鉴于多个审计组同步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审计事项,被审计单位涉及部门、功能区、各直属单位。为统一审计口径,市审计局梳理了与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的制度规定,编制了政府购买服务审计操作指南共24条,列明审计事项、审计依据和认定标准等内容,指导各审计组开展相关审计工作。

二、市审计局2021年上半年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情况

2013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扬府办发〔2013192号),总体目标是:科学界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分类管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引入公开竞争机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2015年,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市级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扬财购〔201516号);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出台后,市财政局及时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范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34号),要求各单位加强目录管理、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同时,市财政局20192020年均向各部、委、办、局和市各直属单位印发了扬州市市级政府采购政策指南,归集了政府采购26个制度规定,制定了预算追加、审批流程、方式变更等6个政府采购实务操作指南。

(二)市审计局2021年上半年审计查出问题

截至目前,市审计局在2021年度上半年实施的审计项目中查出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预算编制批复不到位,个别单位存在未严格按照本年度合同付款需求编制年度预算或年初未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等问题;

二是预算支出管理不严格,个别单位存在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扩大支出范围或超预算支出等问题;

三是采购程序履行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回避制度、采用备选库方式选择评估机构或未按合同进度付款等问题;

四是项目绩效管理不深入,个别单位存在绩效目标不完整、指标不细化等问题。

三、市审计局下一步工作安排

围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相关事项,市审计局近期主要有以下安排:

(一)将审计发现问题纳入两个报告

关于2021年上半年审计查出问题,市审计局在单项审计报告反映并督促相关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的基础上,同时纳入到呈报给市政府的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呈报给市人大的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期望借力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管理。

(二)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列入必审事项

在今后审计工作安排中,我局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列入相关项目必审事项,在市级统一组织项目、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中,持续加以关注,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公正、廉洁、高效、优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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